賽果公布
總決賽
日期:2019年7月24日
時間:晚上7時30分
地點:香港文化中心音樂廳
評審
按姓氏筆劃排序
參賽資格
參賽者須為本港居民,不限種族及語言,並於1979年1月1日或以後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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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流程及細項
初賽
- 參賽者須遞交指揮錄影片段,展示不多於兩首自選作品﹙聲部不限﹚。
- 指揮錄影片段須上載至YouTube或騰訊視頻,並設為公開予評審。
- 片段須包含指揮及排練情況,片段時限為5至15分鐘。
- 鏡頭須正面拍攝參賽者。
- 參賽者須於影片中交代自選曲目之作曲家及作品名稱。
準決賽
(2019
年
4
月
22
日
)
- 入圍參賽者將獲邀指揮香港兒童合唱團Concert Choir﹙SSA/SSAA或以上﹚,並進行30至45分鐘排練及完整指揮所須曲目,準決賽非對外公開。
- 入圍參賽者將指揮兩首合唱作品,參賽者可選擇:
i. 指揮及排練大會提供之指定曲目其中兩首﹔或
ii. 指揮及排練大會提供之指定曲目其中一首及自選合唱作品一首(SSA/SSAA)
- 排練可採用廣東話、英文或普通話。(總決賽將以英語進行)
- 大會將提供鋼琴伴奏,亦歡迎參賽者自備鋼琴伴奏。
- 自選合唱作品語言不限,須為無伴奏清唱或以鋼琴伴奏。
總決賽
-總決賽參賽者將參與2019年7月24日於香港文化中心音樂廳舉行之決賽,屆時將指揮亞太青年合唱團,並作為亞太合唱高峰會閉幕音樂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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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金與獎項
第一名: 港幣$50,000獎金及隨香港兒童合唱團2020海外演出
第二名: 港幣$40,000獎金
第三名: 港幣$30,000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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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及細則
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申請人有權查閱及更改其個人資料。申請人如需查閱或更改資料,請電郵至info@hkcchoir.org。
本人謹此聲明,以上申報之所有資料,就本人所知及所信,均屬完整正確。
參賽者一旦遞交報名表格,即表示同意是次比賽所有條款及細則。
參賽者所有已遞交之文件及資料將不獲退還。.
參賽者必須同意及容許香港兒童合唱團使用其遞交之相片及作品作宣傳和推廣用途。
香港兒童合唱團有權對比賽進行拍攝、錄音或錄影,並作宣傳用途而毋須事先取得參賽者同意或繳付任何費用。
如有任何爭議,香港兒童合唱團將保留最終決定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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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別註明外,香港兒童合唱團與本港及海外任何音樂或培訓機構並沒有從屬或關聯。